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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0章你比明星还忙

有很多客户建议骆欣玥开通网上咨询,骆欣玥却一直找借口推脱,她在线下都忙不过来,更何况线上?

“喂,您好,请问你是骆律师吗?”

骆欣玥:“是的,你有什么问题想要咨询就直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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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我在2015年5月与谭某相识。当时,谭某骗我说他没有结婚,之后我们两个人就同居了。2017年3月,我怀孕了向谭某提出结婚的要求,这时谭某才告诉我说他是有家庭的人,他让我把孩子打掉。不然即使孩子出生,他也不会认这个孩子,我没有同意他的要求,硬要把孩子生下来,现在孩子都已经三岁了,谭某从来都是不闻不问,我本来也没有打算让他来帮我抚养孩子,但是最近我生病了没有办法出去工作,没有能力单独抚养孩子,因此我想知道我是否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要求谭某支付孩子的抚养费。”

骆欣玥:“你的孩子是可以请求父亲支付抚养费的。你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权向谭某索要孩子的抚养费,因为我国现行《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由此可知,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平等地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父母均应当履行对其教育抚养的义务。未直接抚养孩子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非婚生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等日常生活的必要费用。

所以根据你所说的情况,虽然你的孩子是非婚生子女,但是,其与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是一样的。

谭某作为孩子的父亲,有责任承担孩子的抚养费,所以你完全可以作为孩子的法定代理人要求谭某承担抚养孩子的义务,支付抚养费。”

“谢谢!非常感谢骆律师。你讲解得很详细,我都听懂了。谢谢!”对方不停地向骆欣玥道谢。

“不用谢!再见,我现在很忙。”

骆欣玥刚把话筒放下来,又有人打电过来了。

看来明天她要把电话机放到万小菲的办公桌才行了,频频来电她没有那么多时间接听。

她无奈地拿起话筒接听。

“喂!你是黑寡妇律师姐姐吗?”

骆欣玥顿了一下,又有小孩子来找她咨询?

“是的!请你详细诉说你的问题。”

女孩:“我是一名初中三年级的学生,我想咨询一个问题,我马上就要中考了,因为最近学习压力大成绩不断下滑。我很苦恼,可是我爸妈却一直认为我在谈恋爱,所以才导致成绩下降,这让我更加苦恼,有一次我在放学回家时看到我的妈妈正在翻看我微信上的聊天记录,还质问我为什么总跟一个男生联系,我告诉我妈妈,这是我的隐私,她不能随便翻看我的聊天记录,而我妈妈却说我还是个未成年人,是没有隐私的。我想知道我爸爸妈妈是否可以随便翻看我的聊天记录,未成年人是否有隐私权?”

骆欣玥流利地回答道:“未成年人也是有隐私权的隐私权,是指每个自然人都享有的私人生活和私人信息不受他人侵犯,依法受到法律保护的权利。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对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隐匿、毁弃;除因追查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检查,或者对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信件、日记、电子邮件由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代为开拆、查阅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拆、查阅。

因此,未成年人的隐私权也是受到法律的保护的,未经其本人同意,即使是未成年人的父母也是没有权利检查的。所以你的妈妈随意翻开你手机微信聊天记录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你妈妈可能也是出于对你的关心,你可以和你妈妈进行交流沟通,告诉你妈妈按照法律规定,你也是有隐私权的,要让你妈妈理解你,不要再翻看你的微信聊天记录。”

骆欣玥挂断电话刚想站起来去找万小菲,却看到苏丹铃双手抱胸站在门口。

苏丹铃讽刺道:“你比明星还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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