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视觉”,柳乘荫并没有在面包车的侧面发现其有悬挂、粘贴、喷漆什么可用于推测这辆车的用途,而且这辆车子仿佛在不久前刚以严格的工序清洗过,柳乘荫无法通过车上的污渍推测这辆车过去去过哪。
不过,“嗅觉”方面却有了发现——
柳乘荫在车子的门把上位置“解析”出了“硝烟味”!
但没什么用......
毕竟柳乘荫早就已经通过“解析”【声音】确定对方有枪了。
所以,柳乘荫并不需要通过“硝烟味”慢慢将排查车里的人是不是刚玩过炮仗,或是在爆竹厂工作, 又或是从事爆破工作什么的。
人家手里有枪,那么手里带点硝烟味不是很正常嘛?
所以,柳乘荫想通过“视觉”和“嗅觉”去“解析”面包车,通过面包车推测车里人的身份的方案失效了!
怎么办?
很快,柳乘荫突然有了办法!
既然“观察”车外不起作用,那就直接“观察”车内吧!
的确, 对方的车窗有防窥膜,柳乘荫的视线无法看到车内情况。
别忘了,【未知的召唤】所提供的“上膛声”是怎么来的!
【未知的召唤】是通过“截取”柳乘荫的记忆来给出“未知信息”的, 因此,那个“上膛声”本身就是柳乘荫自己所能听到的声音,只不过柳乘荫本人没有那么强的观察力,所以即使“听”到了也“注意”不到罢了。
很显然,那辆面包车虽然有着很好的隔音性,但里面动静所产生的声音多少还是会漏出来一点,只是车外的人难以察觉罢了。
然而,“难以察觉”却并非“无法察觉”,有【终极解密】在,只要“存在”,无论其有多“隐秘”,柳乘荫就能将其发现!
柳乘荫停止了“听觉”和“嗅觉”的投入,将所有注意力都放在“听觉”上.......
很快,柳乘荫“听”到了!
“.......银行,大干一场!”
“别聊了!红灯过了!准备开车!这次行动要是出了问题, 大家都别想好!”
这一句话说完,面包车内的交谈瞬间停止。
就这样信息获取中断。
柳乘荫就听了个“片尾”。
不过,光凭“带枪”、“没有识别特征的面包车”,加上“银行”、“大干一场”、“行动出了问题,大家都别想好”这些信息,柳乘荫瞬间进行了一番脑补.......
在柳乘荫看来,这一切都已经很明显了!
这是一伙准备去抢劫银行的劫匪!
随后,柳乘荫回过神后,他注意到不远处的交通信号灯,在不知不觉中,信号变化的倒计时已经结束,红灯变成了绿灯。
随后,柳乘荫一边用余光盯着缓缓启动的面包车,一边对着开车的马全说道:“起步慢点,跟住咱们现在右边的那辆面包车。”
马全听到柳乘荫突然下达的这种“奇怪”的命令后,他下意识愣了一下,但很快,他还是点头回应了一声“收到”,然后执行起了柳乘荫的指令。
并且从这一刻开始,马全那副平日里显得憨厚随和的面孔瞬间变得严肃认真起来。
这段时间以来, 柳乘荫已经好几次突然下达类似于这样的指令了, 然而每一次,到最后都总能证明柳乘荫并非无的放矢。
第一次是发现命案。
第二次是发现生活用水污染。
第三次是发现假药贩子。
经过这些事情后, 马全再次听到柳乘荫这种突然冒出来奇怪的指令,他第一反应并非疑惑什么,而是先执行再说,而且,就算他不问,也会有人帮他问。
张刚这会手头上没什么事,便向柳乘荫询问起他下达这样指令的原因。
不过,张刚之所以询问并非质疑柳乘荫,真的原因,一来,自然也有好奇的缘故,二来,张刚可以通过自己的经验帮助柳乘荫制定好各种行事计划,免得柳乘荫因为“不懂行”而好心办了坏事,结果整出了更大的乱子。
而在制定计划的之前,张刚总得先问清楚情况才能制定计划。
很快,柳乘荫跟张刚说了自己的发现和推测,并希望张刚能提供应对这种事情的建议。
在为柳乘荫的“听力”惊讶了一下后,很快,张刚就接受了柳乘荫的说法。
又根据柳乘荫从面包车那伙人那里获取到的那些信息片段,张刚想来想去,也只能想到与柳乘荫所猜测的差不多的可能性。
除了“抢银行”,张刚也实在想不到其他能够同时对得上这些信心的可能性。
就算有其他可能性,那也无所谓。
总之,他们作为华国公民,在知道了有不明人员持枪还嘴里说着一些‘要去银行大干一场’疑似要犯罪的话的事情后,他们报个警,那是十分合情合理的。
没错,张刚给的建议就是——报警!
毕竟,目标那里有枪!
在张刚看来:
虽然江湖中有一种“七步之外枪快,七步之内拳快”的说法,而且在灯塔国的时候,柳乘荫曾展示了一番空手夺枪,然后一个人制服几十个匪徒的手段。
但张刚却已经不打算让自己的老板仗着个人武力去对付那帮实力不明的歹徒。
一来,张刚记得当初柳乘荫所面临的情况是这样的:
对方一开始没有亮枪,而对方拔枪开始的时候,其距离柳乘荫只有不到三米的距离。
这个距离内,柳乘荫能够比人家的拔枪的速度还快,在敌人拔枪出来前一招打敌人秒了,然后夺枪反杀。
可如果敌人在超过那个距离的情况下开始拔枪,或者一开始就持枪的情况下,柳乘荫很可能根本没机会在对方完成瞄准前冲到敌人面前。
如此一来,敌人很可能会在柳乘荫拉近距离前完成开枪!
一旦敌人开枪,柳乘荫生命安全就全赌在对方的枪法上了,生死不由己!
要知道,柳乘荫身上没有任何避弹衣等装备保护,甚至不需要打中要害,光是子弹打出来的创口,就足以要人半条命。
电视电影上那种中了枪后,只要没打中要害就还能生龙活虎乱跑的剧情,那都是骗人的。
这是第一个理由!
二来,实际上,像这种涉及“枪”,乃至其他敏感事物的大案,这种情况下,根本不需要报案人去确认情况后再报警,国家也不需要公民为了确认那些危险的匪徒的信息而去涉嫌。
因此,报案人只要发现了一些“可能性”,怀疑目标是危险分子就可以报警,而验证“可能性”、寻找证据,证实目标是不是危险分子,那是受过专业训练的警务人员的工作!
哪怕最后发现“可能性”是一场误会,这种情况下,警方那也不会追究什么,毕竟这并非什么无理取闹,甚至这种“热心市民”的行为还应该得到表扬。
某“chao阳群众”就是这么干的。
谷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