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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正人君子

那个意图在半夜偷盗白马的黑衣小贼,正是昔日看守濠州落剑城搁剑塔的守卫士兵之一,那个在篝火旁被魏颉即兴封为了“正二品副官”的杨-得志。

“喂,你小子不一直是个孤家寡人吗,什么时候家里多了个‘八十老母’和‘八岁小儿’啊?”魏颉无不冷嘲热讽的问道,“咋的,几个月没见,跑去别人家当赘婿了?”

“头儿……不不不,魏大将军!”杨-得志满脸献媚讨好,“咱这不是为了活命故意扯了个小谎嘛,当不得真的!”

魏颉脸上的表情平静如水,若有所思的点了点头,“原来是为了活命啊,那可以理解。说说吧,为何来盗我的马?”

“身上实在缺钱了嘛,就想着偷上几匹好马去换些银子花花。”杨-得志继续套着近乎,“若早知道那是魏大将军的马,小的就算长了一百个胆子,也不敢碰呐!”

魏颉“嗯”了一下,沉声道:“用不着一百个,你一个胆子就够大了的。”

杨-得志的脸色立时变了。

魏颉用甚是冰冷的语气问道:“那一晚,你偷……不,抢了我家多少东西?”

霎时间,杨-得志面容惨白、全无人色,张着嘴巴说不出话来。

“先是抢掠了我家的财物,而后又跑来这儿偷我的马,嗯,你小子的胆子可真是比天还大啊!”魏颉的眼神蓦然变得阴狠决厉了起来,“看在我们相识一场的份上,我可以让你自己选一种死法,快点选吧,趁老子现在心情还不错。”

黑衣杨-得志惊骇万分,先是觉得自己必然倒了八辈子血霉才会在这儿遇到了那个姓魏的煞神灾星,又恼恨眼下穴-道被封,周身无法动弹半分,连“跪地磕头”这一最终武器都使不出来了。

“饶……”杨-得志刚说出一个“饶”字,耳畔即有铮铮龙鸣之声炸响,鼻息闻到了一股刺激性很强的血腥气味,一柄出鞘的血色长剑就那样架了自己的脖子要害上面。

魏颉手中握有朝天阙,凝视着那位倒在地上的“故人”杨-得志,阴鸷冷笑了数声,沉着嗓子说道:“我也懒得让你选什么狗屁死法了,选来选去也怪麻烦的,不如直接割了你脑袋来得轻松,你欠我的债着实不少,这一剑下去——了账!”

这下杨-得志真的是恐惧至极,背部要穴虽受到指力的封印桎梏,浑身肌肉却仍不自觉的微微颤栗了起来。

魏颉鼻子甚灵,突然闻到了一股淡淡的“尿骚-味”,瞥眼一瞧,但见那黑衣盗马贼的胯-部有流水涓涓而下,好似那山林间的一条小溪。

“你小子呀,真是个不折不扣的废物,这就给你吓尿了?哈哈,哈哈!”青衫魏颉归剑入鞘,“吓吓你而已,瞧你那副胆小如鼠的样子!咱们毕竟曾经是朋友,我这人向来这样,宁可他人待我不义,不可我待他人无情。你的命啊,我不要!”

说完便伸指解开了杨-得志背心处的穴-道。

精神从鬼门关里走了一遭的杨-得志衣服已被冷汗浸透泡湿,极为勉强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望着那个宽宏大量饶恕了自己性命的青衫公子,杨-得志嘴唇微颤,努力开口道:“魏大将军……”

“喊我‘头儿’就行。”魏颉微笑道,“而今我连搁剑塔守将这个芝麻小官儿都没得当了,还谈什么‘大将军’?”

杨-得志看着眼前这个以德报怨的二十岁年轻人,面对这个曾经的搁剑塔守将头目,他眼眶微润,发自内心的感到惭愧与羞耻,行了一个江湖人最高规格的“抱拳礼”,朗声说道:“头儿,今日你不计前嫌,饶恕了小人的性命,这份天大的恩情,小的这辈子定然报答……”

青衫剑客嗤之以鼻,笑着说道:“别别别,别这辈子了,你现在就给我还了吧,你身上还有多少银子,都给我拿出来,给你大哥我当过路的盘缠使用。”

魏颉此话本来只是随意开了个无伤大雅的玩笑,并没有真想要敛财拿银子的意思,可那杨-得志却信以为真,当成是“头儿”在给自己下达一个强制性的命令。

那黑衣汉子无比尴尬的挠了挠头皮,道:“头儿啊,小的现在身上实在是没银子……有一分算一分,全都扔到那销金窟里去了。”

魏颉曾与杨-得志等人共事过整整两年,自然明白所谓的“销金窟”就是指那青楼的风花雪月之地,既然陷入了那种无底洞里,那理所当然的是要花钱如流水了。

魏颉抬手赏了杨-得志一记清脆的板栗,一脸怒其不争,责骂道:“之前就跟你们讲过了,窑-子那种地方少去去,身上有多少银子都给你压榨出来,半分都攒不下来,你呀,死活就是不听!”

杨-得志摸了摸脑袋上挨砸的地上,赔笑了一下,转移话题道:“头儿啊,今儿真是赶巧,约莫再过不到一个时辰,这城里最有名的院子‘紫嫣楼’里,有那花魁窦妙的跳舞表演,那个姓窦的小妞算是有底线,卖艺不卖身,常常在一个地方没待多久就要转到另一个地方去,正所谓人往高处走嘛,而且性子挺傲,一月也就看心情演出那么一两回,可难见着哩!”

魏颉“呵呵”笑了一声,挑着眉问道:“你小子啥意思啊?咋,听你这话,想拉我去窑-子里看戏?”

杨-得志连忙点头应道:“对啊对啊,头儿,那可是花魁啊,不是随随便便就能见着的,要不是小的在那楼里砸了好几百两银子,决然是不让看的!”

魏颉嘴角抽动,一副皮笑肉不笑的古怪模样,讥讽道:“好几百两,你小子出手够阔绰的呀!”

杨-得志知道自己又不小心说错了话,只好呆呆地杵在原地。

魏颉用鼻子出了口气,语气淡然的说道:“你不知道我这人向来不逛窑-子的吗?”

杨-得志低三下气的说道:“哎呀,头儿,不是逛窑-子啊!就是去楼里喝喝酒,听听小曲,看看花魁跳舞,仅此而已……”

魏颉先是盯着眼前这个逛惯了花柳之地的杨-得志半天,接着又抬头看了一眼暮意苍茫的天空,此夜尚十分漫长,左右思量了一番,勉为其难的答应道:“行,反正我也睡不着,不妨就陪你小子走这一遭,事先说好了,我可是正人君子啊,除了喝酒、看花魁以外的事情决计不干,莫要以为我会像你一样乱七八糟!”

杨-得志一见其松了口,大喜过望,连声应道:“是是是,头儿,你就放一百个心吧!”

嘴上虽这么说,但其实心里想的却是:“头儿一贯守身如玉,活了二十多年都还是雏儿呢,当真可怜呐……不行不行,这回我须得想个法子,让他好好享受一下这女人的滋味儿!”

于是魏颉与杨-得志同乘一匹白马大白,趁着浓浓暮色出门。

此时,夜已深了。

二人骑马行于秦淮河畔。

明净且洁白的月光投影而下,水面如有烟雾笼罩,正应了那句“烟笼寒水月笼沙”的唯美说法。

河对岸。

灯火通明,有曼妙歌声遥遥传来。

这一座大城,彻夜不寐。

“诗圣”谢心然曾在此地留下过一首名诗,曰“落拓江湖载酒行,楚腰纤细掌中轻,十年一觉玎州梦,赢得秦楼薄幸名。”

楚腰,即是指那些生活在楚江边上的女子的纤细腰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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