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就在这时,我陡然发现,手下的庄户佃农实在太多了,更要命的,是我拥有的土地却远远不够他们种的。
正当我为此发愁的时候,爷爷拄着拐杖偷偷告诉我说,孙儿啊,其实邻村的土地早些年,都是属于咱家的,只是因为他出去打仗,被邻村狗日的强占了去。还有,这后山的土地也是咱们家的,只是被山匪占了......
我一听,这他吗还了得?
连忙召集手下家奴佃户,各家出男丁,拿起武器,组成部曲,夺回所谓‘自家的土地’。
通过几次流血的村斗,砍了几百颗山匪的脑袋,我成功收回了家里失落的土地。
我一开心,便重赏提拔了几个家奴,并把一些土地交由他们全权打理。
这些家伙倒也不闲着,如法炮制,招收大量的流民开垦新收的土地,成为小地主。
数年之后,我逐渐发展壮大,并吞并了周边,大大小小数百个村庄土地。
一时间,我的家族成为土地最大,粮草最足,饷银最多,私兵最猛的本地豪族。
但,也就是豪族而已。
直到数年后,爷爷去世,我接过了族长的位置。
那一年,国家发生了罕见的大灾荒,许多郡县的百姓也都没了饭吃。
而恰巧,咱家的库房中还有很多的存粮,于是,我‘大发善心’,救济收容了这些百姓,并要求他们拿土地来换取我家的存粮。
我不但救济了他们,还换得了他们的土地,更换得了他们的忠心与爱戴,成为我的家奴。
而当地郡守的《地方志》还得给我大大记载一笔,给我大书特书地宣传,并上报朝廷。
毕竟,这同样也是他们的政绩。这笔买卖做得真心不错,不但收下了民心,还赢得了官府的支持。
有了官府的撑腰,我越发地大胆,通过巧取豪夺,强买强卖土地。
没过几年,我的家族,便成为了本郡最大的豪族。要钱有钱,要粮有粮,要人有人,要兵有兵。
这个时候,因为我的功绩,朝廷提拔了原来的郡守,派来一个的新的郡守。
我有意上门结交,不过对方却嫌弃我的身份,看不上我,处处给老子脸色。
于是,我命令当地治下的百姓,不得执行他的任何政令。
至于当地的老百姓,当然都得向着我,没有人敢不履行我的命令。
毕竟谁能知道,明年会不会发生灾荒?
这些个贱民,还指望咱家仓库里的那些粮食。
郡守上任一段时间后,发现自己颁布的政令,无论怎么下发,都执行不下去。
通过调查,他发现,是我在背后使坏。
于是,他写信给朝廷状告我,而我也上书状告郡守。
后来,朝廷派人秘密前往本郡,调查一翻,却突然发现,全郡的百姓都向着我说话。
结果,调查结果,也就在这样的情况下不了了之。
不过奇怪的是,一个月后,这个郡守,莫名其妙地‘自然死亡’了。
安稳了一段日子,朝廷又派来一个新的郡守。
这个郡守倒是相当懂事,知道结交我,和我搞好关系,事事都找我商量,件件与我协商,我都有些烦他,到底他是郡守,还是我是郡守?
不过,我的心里,还是挺开心的。
开心之余,我却也不得不重新考虑一件事,自己当郡守。
毕竟,一旦这个走了,再来个不上道的,我岂不是要被烦死?
然而,但由于古代干部回避制度——三互法的存在,本地人不得在本郡县担任军政长官。
于是,我备下了好几份重礼,前往刺史、州牧、朝廷到处‘虚心请教’。
通过了解,我陡然发现,与我有相同问题的人还真不少,临近的李四家族也正在为当官发愁。
于是,在朝廷授意,州牧推荐,刺史的保举下,我去了李四所在的郡县当官。
自然而然,李四家的人,也被派到了我的老家当官。
我自己是豪族,自然深知,不和当地豪强结交,便坐不稳郡守的位置。
于是,到任后,我便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的,大力结交李四的家族,并在当地,资助投入了不少钱粮,兴修了不少水利,开垦了不少荒田,干出了不少业绩。
正所谓,来而不往非礼也,李家的人,也在我老家不遗余力地搞好关系,大力发展建设,要啥给啥。
久而久之,我们两家之间的关系,也越来越好。
终于,在某一日,我娶了李四家的长姐,而李四呢,则娶了我家最小的妹妹,双方初步形成了家族式联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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