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的一声,大汉的身体撞上了那辆保时捷,巨大的撞击力,将车门钣金给深深砸了个凹陷。
“你们,还上吗?”杨霆风转动了下手腕,斜眼目视。
剩下的混混没的选择,他们望了望那三辆黑色轿车,然后,一起干嚎着冲向杨霆风。
只是,气势已然大减。
并非是出于职业道德,而是担心回去受到惩罚,毕竟,黑色轿车上,还有人没下来。
杨霆风见状,摇了摇头:从刚才的交手来看,这些人,看着唬人,其实就是一群只会蛮力打架的老百姓而已。
结果,自然无需多说。
随着一阵拳头击打在人身上的声音,骨裂声,人倒地的声音不绝于耳。
两秒钟后,杨霆风的脚边,赫然躺着六个混混的躯体,他们全部倒在地上,发出痛苦的呻吟。
来自勋国公韦孝宽所创的大擒狼手,十分适合用来对付体型高大却笨拙的敌人。加之杨霆风作为军人,出手一向比较重,这些人,至少要在床上躺上一整年,甚至还要落下终身残废。
解决混混们后,杨霆风随手捡起一条铁棒,慢慢走向了黄毛,他步数并不
快,几乎可以用慢来形容。
黄毛惊恐颤抖地看着杨霆风,刚刚点燃的香烟,也从嘴上滑落,大气不敢出。
可就在这时,从黑色轿车上,分别走下三个人。
为首一人,大约六旬,一身白色的中山装,挺着个啤酒肚,顶着秃头,满脸横肉,手上一串念珠不断打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