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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远方

两千一二年的那个秋种后的星期三的早晨,天色还是蒙蒙亮,雾气十分严重。守平和守财两兄弟分别带着沉重的行李坐上开往远方的火车,一路奔波开始了他们这一代最开始的出外淘金之旅。

守财受到新疆那边一个战友的来信,邀请他到边疆正在修建铁路的工地干活,做一些零碎的活计。家里留下凤琴看守孙子恒悦,这个孩子已经上了三年级,永成在失业后每天到各个村庄依靠着自己多年来攒下的人脉还有八面玲珑蹭吃蹭喝,很少回家。凤琴需要守着这个已经被整个向南迁徙的村庄抛弃的家,并在作媒人时帮助儿子永新帮一些生意上的忙。

守平则是南上广东去追随三姐秋菊,跟着她做饭店的杀生的活儿。刚到那里,秋菊就为他安排好了住处。本来刚到时还穿着棉衣棉裤,可南方温暖的气候很快让他穿上了薄薄的短袖。狭窄拥挤的小房间还堆放着很多形态各异的潮流衣服,一定是前面那个租房子的人刚走没有几天。据秋菊说,之前这里住的是一个来自安徽太和的小伙子,平时和她一起在饭店里干活,在这里干了两年没有存住什么钱。这个孩子每个月都会把钱花在熬夜上网以及给他女朋友打电话上。那个女孩好像是又找了一个男朋友把他甩了,他不愿意,上个月刚辞的职,说是去那个女孩。

这座大城市里,总会有人带着满腔的雄心壮志而来,最后又毫无顾恋地离开,人与人怎么可能会在这样短暂的相遇中培养出什么感情呢?但在农村里呆惯的守平还没有做好心理准备,所以当他听到三姐对那个和她一起工作两年的男孩的事情时,如此轻描淡写,像是讲述着一个遥远的陌生人的故事般冷漠的口吻,他竟有些惊讶。已经四十四岁的守平尽管着这个陌生的地方见到过很多无法解释的人间百态,最后都依靠着过来人的心态在心里笑话,总结出:“外面的世界就是这样的”,他也就见怪不怪了。

刚到饭店时,他负责杀鱼,之前一直很少吃鱼的这个北方人完全不知道如何快速去除鱼鳞和掏出含有苦胆的内脏。他就跟着三姐学习,有时杀得慢,秋菊也会在招揽顾客的间隙过去帮忙。后来,他还要杀黄鳝和无毒的长蛇,这可让守平吓得不轻。当他还是居住在父亲留给他的老房子里时,一天夜里外面下雨,漏雨的房顶上一条蛇刚好落到他脖子上,自此,他对这种曲曲折折的动物很是恐惧。可是害怕也不行啊,这是工作。没办法,他只能硬着头拿着刀使劲一拍蛇头,紧绷曲折的蛇身迅速变得柔软。这个时候,他才敢一点点剥开蛇身,去除滚烫的蛇胆。黄鳝和长蛇很像,他也同样的办法解决。这样干了半年,回家收过小麦后,他又回来随着秋菊跳槽到一家澡堂给别人搓背。每天泡在水里,到每个光着屁股的人背后,拿着澡巾帮带着大金链子的有钱人搓灰。

“越有钱的人,身上的灰越多。”他在一次回家时向村里人说起自己的经验。

虽然他一直保持着农村人老实巴交的本性,即使进入热气朦胧的澡堂也是穿着短裤,但并不影响他受顾客们的喜欢,说他手上有劲。因为工作早出晚归的原因,他很少到澡堂外面去看看自己生活的花花世界,不到一年黑色的皮肤被水汽浸泡得松软水润,变得更加白嫩。回家时都说他像是变了一个人。

可是已经在农村生活了四十多年的人,即使是一个钢铁硬汉,也会在一个人时想念自己温暖的家,还有孤守在空荡荡的家里的妻子。守平常常在夜晚回住所的路上望着属于故乡的月亮,面前灯红酒绿的城市这是变得遥远起来。

边疆的风总是吹个不停,风沙在未完成的铁路上肆虐着。守财感觉自己像是被流放到这里,一如当年诗仙李白那样。但他比李白多了一种选择,既然远方的孤独无法一个人承受,那就找个人来作伴吧。

凤琴正在帮助永新用簸檱撮起小麦时接到了丈夫的电话,说让她也到新疆去。凤琴没有办法,只能把恒悦交给嬉春,“让他有顿饭吃就行。”然后坐上火车走了。从此他们两个人在异地他乡相依为伴,直至守财去世。

恒悦在得知奶奶也去了爷爷那里时,十分气愤,他感觉自己被爷爷奶奶抛弃了,在学习上更加不用心,逃学也逐渐成了一种常态。

这一年的麦气过后,村子里其他男人们像是受到了守财两兄弟的鼓舞,都跃跃欲试地走出村子,到大城市里寻找建筑工作。农民工逐渐成为了大城市一道灰色的风景线,几年后,几乎每个城市都会遇到河南的老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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