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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金树银花

永新自从多年前开上第一辆用结婚时收下的钱买了第一台砖车之后,他似乎找到了自己的使命,这也注定了此后多年他都将与机械无法分舍。经过不断的对发动机故障的摸索,他已经掌握了机械修理的窍门。砖车在转手卖掉以来,他先后开过收割机,大型联合收割机,改装后用来拉土的四不像,还有推土机,小型挖掘机。众多机械他无不一通百通,甚至周边很多开车的人在机械出现故障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到永新那里去,而不是到修理厂检修。这样的名声让他结识了很多道上的伙伴,为他后来倒卖挖掘机打下了宽广的基础。

一四年的时候,永新刚买了第一辆属于自己的二手挖掘机,他的生活便开始了围绕着长有长臂的铁怪运转。那时正是国家改造农村,挖土填坑的重要时期,永新抓住时机,从桃溪村开始跟着工程队一路高歌猛进,不到一年半的时间,乡里一百零八个农村都留下了永新的身影。虽然中间挖掘机大修过十二次,小修了五十九次,但都没有阻止过永新的脚步。有时,挖掘机出现在陡峭的深坑边缘,有时站在正要倒塌的房屋旁边,有时它又要跑到深达二十米的深沟里挖土去填平另一处坍塌的庄稼地……在这些严峻苛刻的工作中,他依靠着凤琴为他在天主面前祈祷来的好运和惊人的勇气与技术都能化险为夷,将自己从死神的手里拯救出来,然后安全地坐在家里喝上半夜的酒。众多工友中间,他也是一个另类,那就是不抽烟。工友们很奇怪,因为喜欢喝酒和广交朋友的男人几乎都要碍于面子接上一根烟,在聊天或者谈生意时吞云吐雾,气氛融洽,不至于出现尬尴的局面。但那么多想要和他交朋友的人都在永新这个“不给面”的人一次次拒绝递过来的烟时,他们也明白了永新的习惯,从此再也不自找无趣。

恒垚和父亲相反,十五岁上了初中后就学会了抽烟,仿佛他在以这种方式超越了父亲。跟着存义远处打工不到一年,他和弟弟恒悦就受不了管制森严的工作氛围,厂子里一天到晚充斥着机械的轰鸣,十几个小时找不到一个人说话,即使是躲到厕所里抽根烟都会被人打报告,罚上一百块钱。本来就讨厌柴油味弥漫的发动机的恒垚选择回家跟着父亲学习开挖掘机,恒悦在比较过工厂和挖掘机的不同后,也选择了后者。但恒悦和哥哥喜欢自由的方式不同,他热爱挖掘机的破坏能力,尤其是在一次观看了永新依靠一台挖掘机就摧毁了一整座废弃面粉厂之后,他的狂热简直要从血管里迸裂出来,发疯地狂叫不已。

不到半年时间,恒悦就远超了只能慢悠悠操作挖掘机的哥哥,掌握了挖掘机的操作以及艰难的检修。这主要是得益于他的不怕脏,不脏累的忘我精神,很多时候,恒垚因为顾惜自己的体面不愿意检修车底的故障,但恒悦却直接像一条狗那样钻到车底,出来时一脸的机油。恒悦也迅速成为了永新的得力助手,常常在后半夜接管永新干剩下的工作,不停不休地感到太阳初升,霞光披散在挖掘机布满泥土的宽广挡风玻璃上。可是,恒悦挣到的钱都被嬉春扣下,说是以后恒悦娶媳妇时再给他,每个月只有可怜的几百块钱。其实这也是有道理的,毕竟这个孩子在村庄周围交了一批猪朋狗友后,花钱总是大手大脚,行事没有章法。

在乡里所有的农村改造工程基本结束的时候,永新的挖掘机基本上就交给了恒悦,而自己像是完成父亲的遗愿那样,继续琢磨着如何种植农作物。

一五年的六月份,正值多雨天气,永新拉着一车的嫩枝来到了位于村子最南面的土地上。这块二亩六分地是村子里唯一的一块沙地。嫩枝拉到地里面的时候,永成已经开着拖拉机把土壤翻新了一遍,并留出一道道田埂,便于插秧。这块土地因为埋葬着永定的尸骸已经很久没有种植过庄稼,所以这里完全成为了蕨类植物的天堂,剌剌秧带着细密小刺的的藤蔓像是无数条细蛇缠绕着枝杈繁多的矮树,又顺着地边的高大梧桐树蜿蜒而上,拼尽全力去争夺梧桐树叶间遗落的几米阳光。嬉春、凤琴、素云还有刚怀孕的佩佩以及恒悦、恒心纷纷走进地里,赤着双脚,裤脚挽起,身上穿着化肥袋子改造的雨衣,弯着腰撅着屁股,不紧不慢地忙活着。当凤琴插秧走到儿子宽大的坟头旁边时,她不禁抬起头望了一眼被长着红棕色鳞片以及宽大叶子的蕨树扎满的坟茔,底部还有很多老鼠洞和兔子洞,一股悲伤之情从翻滚的胃里涌出。头顶的小雨还没有停歇的意思,硕大的雨滴从梧桐叶的叶尖铿然落下,砸在树下的植物和人们的头上,冰凉彻骨。

他们从早晨七点开始忙碌,一直到下午一点才把三千二百一十九根嫩枝插完,每个人的手上还有脚趾之间都被湿润的泥土紧紧相扣,在被身体的温度烘干后干裂脱落。村子里的人们都听说永新这次种植的是金银花,那样细小的嫩枝一根就需要两块钱,简直是金条。人们在佩服永新一掷千金的勇气时,更想看到所谓的金银花是否真的能开出金银来。

这个秘密是在第二年的五月份金银花喷薄而出的时候被揭晓的。那些黄色和白色的长长的花朵在花蕊处像是蛇的嘴巴吐着舌信子,乍一看十分吓人。为了不错过采摘的最佳时期,永新决定花钱雇用村子里的留守的女人们,并让她们腰间系上多年前采摘棉花时期的布兜,交代了如何采摘的技术后,以及如何根据她们采摘的重量结算工钱。

女人需要每天清晨和下午前来采摘,所以她们听圣经的时间只能被推迟。其实经过一年的耳濡目染,人们开始出现对于那些神迹的厌烦心理,甚至熟悉到感觉那些不可思议的神迹和她们的日常生活已经融为一体,没有任何可以让她们惊讶的地方。只有素云还在不遗余力地组织着村子里快要溃散的教会,提醒她们夜晚睡觉时记得在额头和胸间划十字,星期日一起望弥撒。甚至还打算在下次神父来时,提议在村子建一座教堂。人们把素云这种超乎寻常的热情理解为神经病的前兆,开始有意无意地躲着她。

经过了三个月的采摘,花期终于过去,永新从中大赚了一把。

九月份结束,凤琴在经过无数次打听后,找到了一个前往内蒙古给工地上的工友做饭的差事。收拾了几件棉衣和一床守财以前盖过的棉被出发了。多年的相处,凤琴已经沾染了守财的脾性,闲不住。瑶瑶已经四岁,在永杰开办的幼儿园里上中班,人小鬼大的,肚子里全是各种捉弄曾祖母的坏主意。凤琴好几次午睡睡醒时,脸上被瑶瑶的画笔画得面目全非,好长时间都洗不掉。已经六十八岁的凤琴,因为味觉逐渐消失而在做饭时盐放得越来越多,经常在家里收拾过东西后惹得全家人到处寻找那些被误丢的小物件,帮着种地时那些残存的经验越来越不准确,甚至越帮越忙。从大人到孩子都讨厌这个毫无用处的老人,结果就是让她什么也不做。这样被遗弃的日子使得凤琴如芒在背,终日惶惶的。

可她的身体还那么硬朗,不服输的劲头是不允许自己闲下来的。所以当她听到了内蒙古的工作时,十分兴奋,恨不得马上就投入内蒙古油烟味十足的岗位中。她走的那天,三弟守平因为工伤刚好到家。

守平当时正在浙江的一处工地开吊机,可能是因为挂钩上的钢筋太重,也可能是传动链出了故障,他感觉手上一沉,长期紧绷的手臂突然没有了力气,摇把反弹过来打到了他的右臂。其实,这次工伤直接就把他的右臂打断了,可是他还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骑着工地上的自行车右手吊着走了十公里到最近的一处医院检查。

本来就恐高的守平,再加上这次的右臂断裂,几乎可以说断送了他的工地生涯。可是,儿子还没有毕业工作,妻子又不能挣钱,身有千斤担,他歇不起啊!所以,在家养伤的这段时间里,他只能想着另谋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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