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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血族进化史

“就我们三个人会不会太少了?幽州也挺大的,那个鸢尾花家族好歹也是一个家族,连一个家族都搞不定的事件,多我们三个人有用吗?”秦毅问道。

“当然没用,我们的任务其实是监督,在那里判定事件的危险程度,然后报告给元老院。”

“他们为什么自己不报告?”

“因为鸢尾花家和幽州其他家族都比较特殊,具体情况我到飞机上再和你说,现在准备行李吧,记得带上我给你的避人戒指,这个戒指有时候有奇效。”

“哦哦哦,会带的。”秦毅小鸡啄米般点头。

最近几天他在图书馆一直泡着,自然也了解到一些血族独有的知识,譬如说避人戒指、避人结界。

有些知识非常有趣,比如说《血族进化论》这本书中写的血族进化史。

血族从遥远的古代就一直存在,靠狩猎人类延续至今。

一般来说,一个生物对天敌有着非常敏锐的警戒,就像狗怕老虎,兔子怕狼,青蛙会自动远离蛇一样。

危机感越强的动物,活下来的几率越大,而它们的后代,感知危险的能力也越强。

从这个角度看,照理说人类也应该对吸血鬼有着潜意识深层的恐惧,人类应该会本能害怕吸血鬼。

但事实却恰恰相反,人类不但不害怕吸血鬼,反而喜欢接近吸血鬼。

这都是因为吸血鬼的狩猎方式和普通猎食者不一样。

虽然他们有着老虎狮子般的力量,但本身却靠诱惑猎物靠近来取得食物,所以吸血鬼大多年轻貌美,英俊帅气,就算是老年吸血鬼也风度翩翩成熟稳重。

与其将吸血鬼比作老虎,不如将其比作猪笼草。

这个理论听起来十分靠谱,但仔细一想,就会发觉其中藏着致命破绽。

按照这个理论,吸血鬼应当容易吸引人类,走在人群中就是耀眼的巨星,参加宴会便是宴会的主角,他们应该是星探的宝藏、国民的偶像,万人迷般的存在,他们的血液也应该不是避人效果,而是诱人效果。

但事实却偏偏相反,吸血鬼的血的确可以避人。

于是血族进化论上的又一矛盾出现了,好在这个问题马上就有人解决了。

聪明的血族再次提出了新的理论解释。

新的理论认为人类这种动物太过特殊,他们的反制手段太多,人类可以说是食物链的下游,但也是食物链的顶端,吸血鬼狩猎人类固然轻松,但人类狩猎吸血鬼,其实也不难。

如果一个吸血鬼全天候释放自己万人迷的魅力,没过多久就会被人盯上,露出马脚,送上火刑柱。

于是在漫长的千年时光中,吸血鬼再次进化了,进化出了对个体魅力极强,但自身存在感又极薄弱的矛盾特质。

如果吸血鬼没有诱惑目标的打算,那大部分人类都不会注意到吸血鬼。

当时阅读到这里,秦毅心里又出现了一个疑惑:一个貌如天仙的美女走在街上,为什么存在感会薄弱?

秦毅觉得这不可能。

不管他怎么想,都想象不出一个魅力爆表的人存在感薄弱的样子。

当他百思不得其解的时候,那本书的作者再次给出了解释——死物的疏离感。

没错,人会本能忽略没有威胁的死物,就像衣橱中的模特,不管再怎么漂亮,最多也是驻足扫上一眼,不会有过多想法。

吸血鬼身上就自带这种气质,当他们隐藏在人群中,没有刻意散发自己魅力的时候,他们本身就像是一个精致逼真的玩偶,气质介于活人和死人之间,虽然漂亮,但却带着莫名的疏离感,人类看到吸血鬼,就像看到精致的洋娃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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